谁能夺取2008奥运金牌总数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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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规则介绍

1.攀登壁

     1.1 所有国际竞赛攀登委员会(ICC)核准的比赛必须在专为攀登比赛设计的人工攀登壁举行,其垂直高度至少12公尺,宽度至少3公尺,且足以设计长度至少15公尺的路线。
     1.2 攀登壁的所有板面均能作为攀登使用。
     1.3 攀登不得使用板面的侧缘或上缘。
     1.4 如攀登路线必须在板面上划定边界,以与其它路线分开,此边线应使用连续且能清晰辨识的标示。
     1.5 攀登路线的起攀线必须清楚的标示。

 

2. 比赛之种类

2.1. 定义
     a) 难度(Difficulty)赛﹕选手采先锋攀登,由下方确保。各个快扣根据规定事先依序挂上。选手以达到之高度(在横渡或天花板部份﹐沿其路线之轴线的最大距离)决定其该场之名次。
     b) 难度淘汰(Difficulty-Duel)赛﹕此类比赛之技术规则与一般难度赛相同。但决赛采与速度赛之决赛相同的单淘汰方式。
     c) 速度(Speed)赛﹕选手由上方确保﹐以完攀者的完攀时间决定该场之名次。
     d) 抱石(Bouldering)赛﹕比赛由一系列的个别技术攀登问题组成。各问题得依安全的考量以确保(上方或下方)或以无确保方式攀登选手得到之总点数决定其该场之名次。
2.2 难度和难度淘汰赛得以下列方式攀登。
     a) 现场(on-sight)攀登:在核可的观察路线期间后开始攀登。
     b) 在核可的前攀员示范之后开始攀登。
     c) 在核可的练习之后开始攀登(after work)。
2.3. 速度赛是在核可的前攀员示范攀登后开始比赛。
2.4. 国际比赛得包括难度﹑难度淘汰﹑速度及抱石等四项目﹐但并非所有国际比赛均须包括每一项。

3. 安全

     3.1 所有攀登比赛的安全规定请参照第二章第五节。

4.报到与隔离区

     4.1 所有具资格参加该场比赛的选手必须在裁判长规定或大会印行或宣布的时间内报到并进入隔离区。各队经理与选手有责任充分认知各场比赛的规定细节。未能注意规定细节(或已印行的任何程序变更)不得视为未遵守规定的正当理由。
     4.2 祇有以下指定之人员允许进入隔离区:
a)ICC工作人员;
b)主办会员联盟工作人员;
c)具该场参赛资格之选手;
d)核准之队职员;
e)其它经裁判长特别核准之人员。该人员必须在一经核准之工作人员陪同与指导下在隔离区停留,以维护隔离区之安全,并避免对选手之不当干扰;
f)动物不得进入隔离区。

5. 路线观察与练习

     5.1 路线观察期间﹕除非另有规定,难度、难度淘汰、速度及抱石比赛已报到该场之选手在比赛开始前均有观察期间以研究路线。队职员不得陪同选手进入观察区。所有在观察区之选手必须遵守隔离区之规定。
     5.2 观察时间由裁判长与国际前攀员磋商后决定,不得超过6分钟。
     5.3 选手于观察期间必须在指定之观察区,不得攀上板面或站在任何器材或桌椅之上。选手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观察区外之人员联络﹐仅得向裁判长或分组裁判(Category Judge)询问比赛相关问题。
     5.4 在观察期间选手得使用望远镜观察路线并以手抄方式绘图或笔记。其它观察或记录器材均不允许。选手得触摸起攀点,但双脚不得离地。选手有责任充分了解所有关于比赛路线的规定与说明。
     5.5 选手除了在正式观察期间外不得取得任何路线的信息。
     5.6 在观察期间结束时选手应立即返回隔离区﹐任何不当延迟或违反裁判长或分组裁判指示者﹐将予「黄牌」警告﹐任何进一步的延迟将依据第六章的规定予以取消资格。
     5.7 路线练习﹕当比赛可事先路线练习时﹐裁判长在与国际前攀员磋商后﹐决定时间表﹑程序及选手练习时间长度。

 

6. 攀登前之准备

     6.1 在接到通知离开隔离区进入预备区时﹐选手除核定的工作人员外不得由任何其它人陪同。
     6.2 在抵达预备区时﹐选手必须穿上岩鞋﹐以规定之绳结系上绳索﹐并做好攀登的最后准备。
     6.3 在选手允许进行路线攀登之前﹐所有攀登装备和绳结必须经指定之工作人员检查与认可﹐以符合安全及其它ICC的规定。指定使用的绳结为"8"字结。选手对于其攀登时所穿着之装备与服装负有全部且唯一的责任。使用非认可的装备与绳结﹑比赛背心未经认可的修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及违反任何ICC规定之选手均得立即取消其资格。选手离开预备区后﹐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回到隔离区。
     6.4 选手必须完成离开预备区的准备﹐并在指示下进入比赛场地。任何不当的延迟或未遵守分组裁判的指示得立即予以「黄牌」﹐任何进一步地延误将依据第六章的规定予以取消资格。

7. 攀登壁的维修

     7.1 主定线员(Chief Routesetter)(代表大会)必须确保具经验并事先练习过的维修小组在各场中随时应分组裁判之要求进行维护与修理。维修必须以迅速且安全之方式为之。裁判长有权坚持安全程序之遵行﹐并得要求违反安全程序之任何人员离开比赛场地。
     7.2 岩点之修理﹕在分组裁判的指示下﹐主定线员应立即处理任何替换和/或修理工作。在工作完成时﹐国际前攀员应检查并建议裁判长换修是否对之后攀登之选手造成不公平之有利或不利。裁判长对该场继续﹑停止﹑或重新开始之决定将为最后之决定﹐对此决定之申诉将不予接受。
     7.3 岩点之清理﹕在各场比赛开始前﹐分组裁判(在与国际前攀员磋商后)决定攀登壁上岩点的清理频率与方式﹐并在观察路线前的技术会议中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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